刘凤义教授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发挥基本经济制度显著优势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者:陈永刚发布时间:2019-11-12浏览次数:11

近日,我院刘凤义教授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发挥基本经济制度显著优势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章认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献。其中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重大突破,为进一步明确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显著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基本遵循。

深刻理解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拓展

基本经济制度是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部分,对经济制度属性和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决定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从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发展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再发展到本次全会提出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新变化拓展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这种拓展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又体现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

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该社会的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的,并体现和反映这个社会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对社会生产关系运动规律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认识:

一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方面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就需要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生产关系还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成为必然选择。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我们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核心就是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内容,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需要。

二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上看,一个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是由占主体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的,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的空间也不同。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也曾经对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新科技革命的不断兴起、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资本主义私有制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局限性越来越明显,2008年以来美国等发达国家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就是明显的例证。我国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制度,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用70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与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始终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制度优势密不可分。

三是从生产关系内部结构上看,生产关系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构成,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生产决定分配,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有什么样的分配制度,因此把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纳入基本经济制度不难理解。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分好“蛋糕”和做大“蛋糕”同等重要,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落脚点,因此,把分配制度纳入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更好把握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辩证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在现代社会,无论是生产决定分配、交换和消费,还是分配、交换和消费反作用于生产,往往是通过市场经济作为载体来实现的。而市场经济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相结合的,在不同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我们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形成了独特的制度优势。《决定》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纳入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也产生了不同理解,有人认为这是为了突出市场经济的作用,也有人提出市场经济不属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笔者认为,单纯就市场经济本身来说,并不是我们的制度优势,市场经济也不是我国的发明,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伟大创新,就在于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形成了我们的制度优势。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纳入基本经济制度,也正是基于这一点,而不是单纯基于市场经济本身。因此,说我国市场经济的时候,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社会主义”这个定语。如此,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纳入基本经济制度,与所有制、分配制度构成了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关系。

四是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上看,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始终是在探索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辩证关系中进行的,实现了多方面的制度创新。这次《决定》明确概括了十三个制度方面的显著优势,提出“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凸显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运动规律的深刻把握,更加自觉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乎规律地向前发展。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基本经济制度不同组成部分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也是不同的,其中所有制是基础,公有制是基石,如果把握不好这一点,就会地动山摇。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都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制度基础上的。

综上,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拓展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对于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牢固树立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显著优势的自信

新时代,我们党在总结新中国成立7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内涵,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国情的选择,是对我们经济制度优势的新提升。

历史事实表明,人类社会自从有市场经济以来,从来就没有标准的、教科书式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和模式。任何国家的市场经济都是具体的、历史的,都是与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相结合的,不存在超越历史、脱离国情和社会制度的抽象的市场经济。今天我们发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模式不同,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市场经济模式也各具特色。纵观世界上不同市场经济发展模式,我们会看到,没有哪一种模式能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创造出如此大的发展奇迹。而且实践还在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觉探索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的长处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了人类社会一种全新的市场经济模式,具有超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各种模式的制度优势和巨大活力,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主要体现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这就从根本上克服了资本主义生产目的的弊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既有利于探索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为不断缩小地区差距,防止两极分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集中力量办大事奠定了经济基础;又有利于调动各类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经济发展的活力。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既有利于崇尚劳动光荣,鼓励劳动创造,调动全体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又有利于调动各类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各类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各种资源都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坚持共享发展理念、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有利于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两方面的优势,既遵循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不断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将当前与长远、总量与结构、供给与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顺应了历史潮流,遵循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坚持独立自主和推动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把“走出去”与“引进来”结合起来,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普惠共赢方向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不仅有利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更为自觉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更好驾驭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提供了领导保障。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形成的制度,是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的制度,是为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谋幸福的制度,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对此,我们没有理由不自信。

努力推动基本经济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制度和治理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支撑的关系,制度是指一系列规则,是对规律的反映;治理则是制度的实践,是对规律的驾驭。好的制度需要有好的治理,进而转化为好的效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要通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明确的: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总体目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推动基本经济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基本经济制度显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根本保证。党对经济的领导,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我们的经济发展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离开党的领导,我们的经济发展就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党领导好经济,需要我们的党员干部成为懂经济的行家里手,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学好用好政治经济学,自觉认识和更好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提高推进改革开放、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能力和水平。”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是我们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根本力量。

二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切实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在市场竞争中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努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改进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充分发挥我国的所有制优势,巩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

三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努力探索按劳分配的实现方式、实现机制,发挥按劳分配在公有制经济中鼓励劳动创造、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作用。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形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缩小收入差距。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完善满足居民基本需要的制度和机制等。充分发挥我国的分配制度优势,解决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物质利益关系问题,朝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四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消除阻碍要素合理流动、公平竞争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充分发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